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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研考将至,这六大政策变化要知道!

发布时间:2015-12-22 14:30:00  作者:世纪高教   点击:0
一、专业学位考生现场确认方便了


今年9月,教育部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而在往年,报考这些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这一政策新变化方便了这些考生就近办理现场确认。

二、考试作弊将追刑责


《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读研有了专项计划


9月,教育部公布了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方案,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2016年全国共安排“大学生士兵计划”5000人,由清华大学等398所普通高校承担(详见 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主要通过增量计划安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国防生考研执行新政策


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部门今年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相关政策,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录取、读研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要求今年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开始执行新的政策规定。

据介绍,相关政策调整后,国防生考研实行分类报考: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与军事院校指挥类学员考研政策保持一致,先到基层部队历练,满规定年限后方可报考研究生。

五、临床医学类研招考试迎来大变革


1、招生单位可自主划定临床医学类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2016年实施招生单位自主划定本单位临床医学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试科目等其他改革暂不进行,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2、我国将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

教育部年初发布《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设置中医专业学位,旨在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

六、教育部要求改进研究生课程教学


教育部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研究生课程设置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建立开放性、竞争性课程设置申请机制;增加开设短而精的课程和模块化课程;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同时支持和奖励研究生教学,加大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奖励力度。

《意见》强调,严格审查新开设课程,通过试讲等确认达到预期标准的,方可批准正式开设。对已设置课程的开设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定期审查,保证课程符合培养需要、保持较高质量。除管理部门和内外部专家外,注意吸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审查。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应及时进行调整,对于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提出改进要求。对于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及时调整任课教师另行开设或停止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