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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残疾大学新生可获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10000元

发布时间:2015-11-06 12:41:24  作者:世纪高教   点击:0

    日前,山东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开始实施“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当年被录取的山东籍残疾大学新生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可达万元。

  据介绍,资助对象是从2015年开始,山东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第二代),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大学生。此项目分别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